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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秋粮收购为农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1-10-28 10:07      |      来源: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皖粮粮网函〔2021〕68号

各市、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局),中央在皖有关粮食收储企业、省属粮食收储企业:

现将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秋粮收购为农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粮电〔2021〕11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运用“智慧皖粮”“一卡通”等信息化手段,组织开展秋粮收购,避免集中售粮,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所有委托收储库点和各级储备轮换库点要开展常态化消杀工作,安排专人测温登记、查验售粮人和驾驶员的健康码,要求全员全程佩戴口罩,确保不漏一人,做到疫情防控和秋粮收购两不误。

二、提高为农服务水平

要开展预约收购、上门检验等,尽量减少售粮排队时间,必要时早开门晚收秤,延长收购时间,确保随到随收,避免出现“卖粮难”、排长队现象。要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为农户提供科学储粮技术指导,帮助农民开展清理、干燥、储存、加工、销售等服务,促进农民减损增收、提质增效。

三、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严格落实“一规定两守则”,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工作,确保收购现场人员、车辆、设备、用电等安全,做到万无一失地安全收粮。

四、加强监督检查

密切关注收购进展,根据需要做好后续库点申报工作。定期发布收购信息,引导农民适时适价售粮。加强监管巡查,对各类陈粮流向进行调查,定期对入仓稻谷进行抽检,防止出现以陈顶新、“转圈粮”等政策执行风险。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秋粮收购为农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10月26日